【案情简介】
6月25日下午2时30分,贵池区乌沙镇新义村马石组长江岸边发生一起溺水事故。该镇6名青少年到江边游泳,其中4人下水不久发生溺水,另外2名未下水的同伴施救未果报警求助。接到报告后,当地党委、政府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组织公安、消防等部门实施救援,并协调安庆海事局、长航公安分局和曙光救援队全力搜救溺水人员。截止当日19时左右,4名溺水人员全部打捞上岸,经120医生现场确认均已无生命体征。
【律师解读】
江苏省教育厅曾出台《关于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预警通知》,分别从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构筑防溺水安全防线和强化防溺水监督检查等三个方面系统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根据通知,学校是站在学生防溺水的第一道战线上,在学生防溺水教育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重大的责任与严峻的形式之下,学校如何履行自己防溺水教育的责任呢?仅仅是口头教育吗?笔者认为应该针对重点群体、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进行针对性教育。
总结了类似的事件之后,我们可以发现“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与“重点群体”存在共性。重点时段:都是在下午2点左右发生的;重点区域:都是发生在水流比较湍急、或者水深的江中、河中以及水库中;重点人群:都是初中左右的青少年,且都是结伴的形式。学生暑期安全非常重要,夏季防溺水教育绝不仅仅限于老师口头的叮嘱,而是应该采取多样的形式,同时针对家长和孩子进行全方位的防溺水教育,这样才能保障一个安全、愉快而又充实的暑假。
【律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