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小丽5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由于缺少父母疼爱,小丽结交了一群朋友。这群朋友比小丽还早步入社会,沾染了很多不良习气,小丽吸食毒品也是跟着这群朋友开始的。朋友告诉她,吸了可以减肥,爱美的小丽竟然听信了他们的话。某日,14岁的小丽因吸食毒品被拘留15天,当她的母亲知道这个消息后便晕倒了。看到母亲痛不欲生的表情,小丽深感愧疚,回家后,配合妈妈的要求,哪里也不去就在家中。可是半个月后妈妈因为生意忙,不能在家继续看着她。没有了妈妈的看管,小丽开始管不住自己了。后来的日子里,她开始不回家,交了一个39岁的男友,小丽跟着他近2年的时间里,两人共同吸食毒品,费用大多由小丽的男友支付,从此她的生活开始堕落,为了能够有足够的钱吸毒,甚至走上了贩毒的不归路,直到被公安机关抓获。
【律师解读】
导致青少年吸毒、贩毒现象的原因多是由于青少年对毒品的危害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将吸毒与吸烟、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惯相混淆,在猎奇心理的驱动下,走上了吸食毒品的道路。同时,部分影视、文艺作品又无意中建立了吸毒行为与个性解放、颓废艺术等文化概念的潜在链接,使处于叛逆期的青少年极容易接受这种心理暗示,最终靠借助吸毒来树立自己的个性风格、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律师建议】
【法规速递】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