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提醒:特异体质学生的在校管理
2021-08-23 10:23:41

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在校学生管理是教育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践中,患病学生家长大多不愿意主动告知教育机构孩子的真实情况,而孩子的有些特殊症状在平时也不易被察觉,因此导致学校和家长之间产生一系列不愉快的纠纷,不利于孩子身心的健康发展。

那么,对于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学校究竟应该采取怎样的管理措施呢?

 

一、基本概念

首先,我们应该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以及异常心理状况的基本概念有所了解:

 

1、特异体质

通常分为:过敏体质,指有的人对药物反应高于一般人,其中一部分是由遗传因素所致,称为特异体质;另一部分是由免疫系统参与而形成的差异,称为变态反应。

 

2、特定疾病

指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包括先天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血液系统疾病等。

 

3、异常心理状态

指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心理异常一词是对许多不同种类的心理和行为失常的统称。其表现可以是严重的,也可以是轻微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常用精神病、变态行为、情绪障碍这样的词来对此加以描述和区分。

 

二、校园安全管理

 

1、开展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调查

在学生入学之初,学校就应当向每一位孩子家长发放《特异体质学生调查表》明确孩子是否存在特殊心理或健康状况,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学生,家长应当向学校提供书面的情况说明并向学校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与疾病有关的书面材料明确孩子的病情、治疗情况以及具体需要老师特别防范的地方,以便学校及老师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给予特别保护。

 

2、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为确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是为了学校对于在校学生进行更有针对性地教育管理,在家长填写完《特异体质情况调查表》后,学校应当为存在特殊情况的学生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及时更新并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需要特别提醒老师的是,学生健康状况属于个人隐私,老师不得在任何场合宣扬或议论。)

 

3、加强日常保护

首先,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对于在校发现的,学生存在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心理异常状况的情况,学校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监护人,提出关注或治疗建议;对于已知的具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心理异常状况的学生,任课老师应当给予特别关于和照顾,结合家长的情况说明,在全面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情况下,不再组织他们参加各种不适宜的运动、劳动和活动。对于家长强烈要求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不适宜其小孩参加的活动时,家长必须提供书面告知材料,学校应当向家长释明活动危险性以及其所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

 

其次,学校应当将孩子的特殊情况汇总成表,并及时将书面材料传达到相关部门,甚至个人,以实现分类管控。例如对于具有先天心脏病的学生,应当书面告知班主任、体育老师以及医务室老师,禁止其参加剧烈的体育运动;对于过敏体质的学生,应当向食堂工作人员书面释明学生不得食用的食物;对于有抑郁症或者多动症的学生,应当向学校心理咨询室说明情况,并要求负责心理咨询的老师对问题学生进行定期诊断,观察孩子的病情变化。

 

最后,校方及老师应当将具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心理异常状态的学生的情况向上级进行汇报,制定特异体质学生应急处置预案。

 

4、建立完善学校心理及卫生设施建设

学校应当设立心理咨询师和医务室,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心理咨询师和专职医务(保健)人员。相关人员要时刻关注特殊学生的身心健康状况,定期向校领导和任课老师进行情况反馈。同时也要不断加强自身的专业能力,提高处置各种应急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关于《特异体质学生调查表》《特异体质学生安全责任书》等书面材料,如有需要在“校园法律通”公众号里,回复“特异体质领取,或在“校园法律通”小程序的“法库”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