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3年11月18日上午,梁山县寿张集卫生院工作人员在梁山县张集镇某小学为学生李某甲注射流感疫苗,但未按操作要求排除接种禁忌症,造成李某甲持续发烧、鼻出血、多部位感染。当事人将学校、疫苗注射机构等告上法庭。
【律师解读】
本案中,判决并未让学校承担责任,但是诉讼本身就是一种负累,且对学校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而校方在看到自己的学生因疫苗注射而导致疾病甚至瘫痪时,想必也是心痛万分的。疫苗注射的目的是希望能在被接种人体内产生抗体,使得他们产生免疫力,根本目的是希望能让被接种儿童拥有健康的身体。但是在一些时候,疫苗却成了戕害儿童身体的毒药,如何在校园中避免这样的疫苗注射事故呢?建立制度化的疫苗注射体系是很好的解决方法,规范化的疫苗注射才能让学生在校园内健康安全成长。
【律师建议】
(1)上级部门核查疫苗的基本情况,比如生产日期、生产单位、疫苗批号。核查疫苗生产企业的资质,是否有生产不合格的前科等情况提供给学校。
(2)在注射疫苗之前,应该给家长发放通知。通知中应当载明不适合接种疫苗的各种条件,由家长自查是否适合注射疫苗,并要求家长签字同意或是不同意。由班主任统计不适合接种疫苗的学生,做好记录工作。
(3)在接种疫苗当天也要检查同意接种学生的身体情况,当学生身体不适时,及时向接种医生反应情况。
(4)当学生接种疫苗后发生身体不适反应,学校应当及时将孩子送往医院进行检查,并同时通知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