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14岁的小明和小红是上海某中学的学生,每天晚自习期间,小明和小红在教室的后门亲吻,被教室内的监控拍下。次日,学校在各班级电脑上集中播放了这一画面,并以此为例对学生批评教育。虽然学校在小红和小明的脸部打了马赛克,但同学们和老师们仍然可以辨认出来。同学们遇见两人都对其指指点点,这让小红和小明压力很大,在学校抬不起头,开始厌学。后小红和小明的父母以学校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名誉权为由将学校告上了法庭。
【律师解读】
小明和小红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给予处分,但学校不应将拍摄到的视频向全校师生播放,该行为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学校安装监控,涉及未成年人隐私保护与学校的教育监管职责、安全保障义务之间的范围和边界问题。法律虽然没有明文禁止学校安装监控,但学校应平衡好履行职责与尊重未成年人隐私权。走廊、体育场、教室等区域属于学校里的公共场合,学校为了更好的管理在这些地方安装监控没有问题。但如果把监控安装于厕所、宿舍等场合,则侵入了学生私人生活领域,有侵犯隐私权之嫌。
此外,学校监控所收集到的信息若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事先同意就擅自公开、直播、传播的,损害了未成年人名誉及人格尊严,构成侵权。
【律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