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噎食,教师应该怎么做?
2019-02-18 14:14:13

案例:

      2018年5月2日,5岁的悠悠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原因是噎食导致的窒息。事故发生在2个月前的元宵节中午,悠悠所在的蓝贝壳幼儿园在安排孩子们吃午饭,悠悠多吃了一块椰丝糕,结果噎住了。在老师的救助无效后,悠悠被送往了公立医院急救,经过抢救,由于悠悠窒息时间太长,对脑部损伤过大,入院时已无法自主呼吸、无意识、无心跳,经全力抢救,仍然未能好转,终于2个月后,悠悠在儿童重症监护室离世。

 

律师说法:

      这是一起悲剧,5岁的孩子就这样离开这个世界,他甚至还没有好好地看过这个美丽的世界,就这样离开了。这起事故对亲人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根据校方的情况说明,悠悠的带班老师吴某说发现悠悠不舒服后,就先带着悠悠去厕所吐了,发现吐不出来。这时吴某才急着呼喊保健老师,保健老师发现悠悠没有呼吸了,嘴唇发紫,立即要求拨打120,并立即用海姆立克急救法急救,孩子吐了两口,但是还是没有明显好转,保健老师立即组织老师自己开车送悠悠前往医院。家长对幼儿园方的说明存有异议,一是吴某有没有陪孩子去厕所吐,二是在场老师有没有用海姆立克急救法救助孩子?在事情未明了的时候,我们不予置喙,但是园方在悠悠噎食前后,存在一些不适当的行为,应该予以警惕。

      首先幼儿园给孩子准备的食物应该是符合幼儿的年龄特征的,有利于吞咽的食物。因为幼儿的喉保护功能不够健全,自我保护能力不强,自己不能取出噎到的食物,所以需要特别留意。果冻、汤圆、糕团类食物,这些食物如果整颗给孩子的话,因为不容易吞咽,幼儿很容易噎到;麻花、糖果类不好咬的食物,这些食物本身较坚硬不好咀嚼,幼儿容易被这样的食物噎到;坚果类,这样的食物比较小,幼儿容易直接吞下或者呛到气管中,发生事故;龙眼、荔枝、杨梅等带果核的食物,一定要将果核去除再给孩子使用;多刺的鱼类也是幼儿饮食的禁忌,因为很容易噎到且刺伤孩子的口腔与食道。椰丝糕也属于不好吞咽的食物,幼儿园应该弄碎后再给孩子食用。

      其次,在悠悠噎食后,第一个发现的老师吴某未能及时将孩子送往医务室保健老师处,而是让孩子先去厕所吐,不管是否有老师陪同,这种做法都是不适当的。在遇到孩子噎食后,非专业的保健老师不应该采取任何措施去救助,因为第一非专业的保健老师不能明确孩子的症状是何种疾病;第二非专业的保健老师不能采取正确的救助措施;最后就算采取了措施,非专业的保健老师也可能回因力度、角度等原因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反而可能会加速病情的恶化。所以老师遇到孩子有异样,身体不适,首先应当将孩子送往医务室。

最后,幼儿园包括家长都应当注意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比如坐下吃饭、细嚼慢咽、食不言寝不语等等,良好的饮食习惯不仅能避免孩子被噎到、呛到,也是良好的餐桌礼仪的体现。

 

建议

1. 幼儿园应该给孩子食用适当的食物,某些食物要料理成适合孩子食用的形状。

2. 发现孩子被噎或者受伤,身体不适,老师首先应当立即将孩子送往医务室,接受保健老师的检查,来判断情况,切不可私自采取救助措施。

3. 幼儿园和家长应当注意培养孩子良好的饮食习惯,防止孩子发生意外的同时,也是自身素养的一种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