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孩子天性活泼好动,平时磕磕碰碰在所难免。一般而言,为让孩子们受伤后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学校都会为孩子们投校方责任险。这一险种规定,凡因学校场地、设施出现问题而造成学生意外伤害的,由该险种赔付。
但生活是复杂的,在进行体育运动时,哪怕场地与设施毫无问题,孩子自己也会磕伤,而这种伤害,并不在校方责任险的保险范围之内,这就意味着,一切医药费都要由家长承担。如此一来,许多家长根本无法接受,不惜到学校闹事索赔。为了息事宁人,学校不得不咬牙赔钱。
结果为了减少麻烦,不少学校索性砍掉了单杠、双杠、跳箱之类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项目。更有甚者,为了防止孩子们受到意外伤害,一些学校还规定,即使课间,孩子们也不能到处乱跑乱跳,只能规规矩矩地坐着或是走着。这样不仅使学校在课程安排时受到限制,形成“圈养教育”模式,而且也不利于学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
所谓附加校方无过失险是指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鉴于投保人(学校)向保险人支付了相应的附加保险费,在本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限及承保区域范围内,因自然灾害、学生自身原因、学生体质差异、校外的突发性侵害而导致被保险人的在校学生发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已履行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但是依法仍需对受伤害学生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附加校方无过失险几乎涵盖了目前校园常见的几类人损问题,包括学生自身原因、体质差异、校外突发性侵害、人身伤亡等,最高额每个学校每年可达100万元,可以说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学校的办学意外风险,也有利于学生获得足额的赔偿。我们认为这是一项值得推广的保险,但是在签订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应当全面了解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所需提供的各类材料,确保能获得足额的保险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