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应该打扫厕所吗?
2019-04-03 14:41:16

【案情简介】

       王昱霞是大连市金州区某小学六年级的学生,2012110日下午4时许,被安排打扫四楼卫生间的王昱霞从卫生间厕所坠楼。王昱霞坠楼全身多处受伤,后被送到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又转院至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于2014328日出院,共治疗808天。之后经鉴定,王昱霞本次的损伤评为九级和十级伤残各一处。本次损伤对其以后的生育会产生影响,肾功能也有损伤的后遗症。王昱霞的监护人将学校告诉法庭,一审法院认为无法认定王昱霞坠楼的真实原因,但根据公平原则,考虑到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由校方补偿王昱霞的损失301787.20元。二审中法院查明学校在放置拖布的位置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学生需爬上窗台才能够到拖布,这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在管理和保护措施方面仍存在漏洞与不足,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考虑到损失承担能力,由学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为宜。综合考虑一审尽管适用法律错误,但是判决结果适当,予以维持。

【律师解读】

       在上述案例中,校方要求王昱霞打扫厕所,开始王昱霞倚靠在厕所窗台,被班主任老师劝下,之后老师离开卫生间,其他同学打扫完后离开了,仅有王昱霞一人在厕所内打扫。之后不知何故,王昱霞从厕所窗台坠落。在这起事件中,存在两个疏忽,一是老师在发现学生有不当的打扫行为,予以制止后并未留在厕所内继续监督学生打扫厕所,而是先行离开。二是学校拖布防止的位置过高,使得学生要踩着窗台才能够到。这是一个安全隐患,根据《班主任工作手册》这一隐患很早就被发现,学校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进行整改,可能是导致王昱霞这次坠楼的原因。

【律师建议】

  1. 不要安排低年级的学生打扫厕所。厕所作为一个危险的场所,低年级学生打扫厕所容易发生意外。
  2. 在打扫厕所之前要教导学生不能在打扫厕所时做出在厕所中攀爬、用水嬉闹、追逐等危险行为。最好安排老师带领一起打扫,以身作则的同时也能监督、保护好学生。
  3. 如果要安排学生打扫厕所,那么各种保洁用品的摆放和设备设施的高度应当考虑到学生的基本身体条件,做好适当的布置。

【法规速递】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