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能否利用课余时间担任有偿家教
2019-02-19 10:50:42

【法规速递】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五条规定: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案例:小王是一名小学教师,由于仍在试用期,工资只有每月1000元,为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小王利用课余时间给一些校内和校外学生担任家教,但是,却被举报说小王担任有偿家教违法。

 

分析:虽然根据教育部办法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违背了教育部的宗旨,但是由于《教师法》以及其他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因此,小王的行为并不违法,但要看小王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没有约定不得在任何地方或者任何方式做有偿家教之类的事情,如果有上述约定,那么小王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