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窜至幼儿园内行凶,致3死6伤!请重视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
2022-08-09 15:19:59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幼儿园发生命案,引起广泛关注。

2022年8月3日10时22分许,一名戴鸭舌帽及口罩的歹徒持械窜至幼儿园行凶伤人,造成3死6伤。

 

 

事实上,近年来,校外人员入校伤人事件频繁发生。

 

2021年4月28日,广西北流市新丰镇健乐幼儿园,一名25岁男子闯入幼儿园,持刀砍伤师生,造成2人死亡,16人受伤。

 

2019年11月11日,云南省开远市,一名男子剪断围墙铁丝网,攀爬进入幼儿园,用氢氧化钠液体喷溅灼伤师生,造成3名教师、51名学生受伤。

 

2019年4月3日,郑某军持刀进入宁远县某学校砍杀学生,导致2死2伤。

 

2018年9月21日,浙江瑞安某小学,一名学生父亲因女儿同学未在全班面前向其女儿道歉,持刀在学校厕所将女儿同学活活砍死。

 

2017年11月30日,湖南永州一男子闯入当地某中心小学,用美工刀划伤5名学生。

…………

 

校外人员是如何闯入学校的?刀具器械又是如何携带进入的?尽管目前学校的门卫安保制度普遍制定了外来人员出入登记管理规定,但并未涉及防范危险分子及进校人员携带危险性器械等规定。

 

诚然,每一次入校伤人事件背后,不能都完全归结于校园门卫安保漏洞。但实事求是,目前学校门卫安保制度还存在一定漏洞,在安保力度上也呈现弱势。

 

犯罪虽然无法避免,但是学校可以在更完善的机制下给予未成年人更好的保护,尽最大努力控制悲剧发生。

 

门卫制度作为校园和外界的过渡,是校园安全保卫的第一道防线,建立完善的学校门卫制度,通过对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品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将来自校外的各种安全隐患阻挡在校门之外。

 

 

 

一、提高学校安保预算,配备合格的门卫人员

 

门卫的选任是门卫制度的重要一环,关系重大,门卫人员的选任出现问题,无异于在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中放置了一颗不定时炸弹。

 

目前学校门卫人员缺少年轻力量,尽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范对学校门卫安保人员的数量有了明确的规定,但对于门卫人员的年龄仅有18周岁以上的要求,而学校门卫招聘公告中一般只有50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实际人员配置上,绝大多数学校的门卫都是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

 

年龄较大的人员一定程度上并不符合学校安保工作的要求,身体机能伴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衰退,身体机动性、灵活性下降,甚至思维反应放缓,面对突然闯入校园的人员追赶制止速度偏慢,这些生理现象并不利于面对校园安全事故、危急情况的突发,欠缺校园的保卫能力。

 

门卫应当应当受过专门培训,掌握专门的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自保能力的基础上同时具有保护幼儿、学生的能力,对于突发情况,能够主动预警、及时响应、迅速处理。

 

鉴于此,健全完善学校门卫制度,学校应当提高学校安保预算。提高门卫保安待遇,包括薪酬福利、奖金津贴等,同时,根据岗位风险程度为门卫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学校还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退伍士兵、青壮年从事学校安保工作。面对突发的危急情况,具有敢于斗争的勇气同时具有保卫能力。

 

尽管对于一个幼儿园或学校来说,校外人员闯劲校园伤人事件并非经常性事件,但根据门卫或专职保安数量,其中配备一定比例的青壮年或退伍军人,提高门卫安保能力,能够更大限度保证校园安全

 

二、严格履行安全保卫的工作职责

1、来访人员的询问、登记

询问:通过询问了解访客来访的事由、欲访问的对象等信息。询问过程中,对于神情恐慌、言行异常者或穿着、携带物品明显与其身份、环境不协调者应当提高警惕。

检查证件:在询问之后,门卫应当要求访客出示有效证件,了解其身份信息,考查其访问理由是否充分。

登记:在考虑可以放行的情况下,门卫应当让访客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访者姓名、工作单位、证件号码、访问对象、访问事由、来访时间以及离校时间等。

与被访人员联系:在放行前,门卫还应当与被访对象联系,征求其意见。对于无合理访问事由或无明确访问对象的可疑人员、无关人员以及精神病患者,坚决制止其进入校园。发现有可疑人员长时间在校门口徘徊的,门卫应当对其予以劝离,必要时应当向学校领导汇报,并通知公安部门。

 

2、物品出入查验

门卫应当对来访者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必要的盘问和检查。

一般要求来访人员将携带的物品寄存在传达室或学校指定的场所,或者开包检查,不配合者禁止进入校园。条件好的学校可以配置安检设备,来访者入校前一律须通过安检。

 

3、车辆准入放行

在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应当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对于确需进入校园的车辆,门卫应当征求学校相关负责人的意见并在获得许可后方可放行,并引导车辆按照指定路线慢速行驶,不得随意进入学生生活区、教学区,停放在指定地点。

 

4、禁止学生上学期间随意离校

学校对在校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没有班主任或相关人员的批准,或者没有学生监护人或由监护人指定人员接送,门卫原则上不应对中途擅自离开校园的学生予以放行,否则一旦学生在外出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危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

“危急情况”是指将要或正在发生的不法分子非法入侵校园的情形。学校可以提前设置一定的警力点,加强门卫值守和校园巡查警戒工作,发挥震慑和保护作用。

一旦发生危险情形,学校门卫应当坚守岗位,临危不惧,与不法分子周旋,并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果断报警,为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赢得时间、创造条件。

 

三、加强门卫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学校还应当为门卫配备橡胶警棍等相应的安全防卫器械和防暴叉等应急处理装备,定期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培训,实现实战演练常态化,加强技能培训,熟悉使用方法。

与此同时,学校应当主动过问、关心门卫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掌握其思想动态,原有的门卫人员因故不再适合继续从事门卫工作的,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整。